霍山石斛的重振——清朝时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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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最重要的当推赵学敏在《本草纲目拾遗》(公元1765年,清乾隆30年)中,集多家之言,提到“霍石斛出江南霍山……近年江南北盛行之”,其弟赵学楷《百草镜》记载:“石斛近时有一种形短只寸许,细如灯芯,色青黄,咀之味微甘,有滑涎,系出六安州及颖州府霍山县,名霍山石斛,最佳”等。赵学敏在书中还特别记载了霍石斛“有成毬(球)者”,这是枫斗雏形的最早记载,可见枫斗的起源应来自霍山石斛。
 
霍山石斛又回到了舞台中心。其实在赵学敏之前,六安本地人杨友敬在《本草经解》(姚球撰,1724年刊行)中随考证数条,除了描述矮小等特点外,更首次讲到了如何采摘峭壁石斛。名医徐大椿在1736年编撰的《神农本草经百种录》中也提到霍山石斛,其言:“石斛其说不一,出卢江六安者色青,长三二寸,如钗股,世谓之金钗石斛,折之有肉而实,咀之有腻涎粘齿,味甘淡,此为最佳。”还由于徐大椿(徐灵胎)的影响极大,其著作流传到日本,日本学者铃木素行在《神农本经解故》中也引用了他对石斛的真伪判定之法。
 
恰好这一时期,江南名医叶天士(1666—1745)、薛雪(1681-1770)等在临床实践中均有大量使用霍山石斛等的医案记载,且时间多在《本草纲目拾遗》(1765年)成书之前。
 
正是康乾盛世大量的使用,让霍山石斛的野生资源很快又消耗殆尽。清乾隆四十一年(1776年)《霍山县志》又记载“因采购者众,本山搜剔已空。”这可以算是霍山石斛历史上的第三个缺失期。
 
又过了约100年,在光绪4年(1878年)《重修安徽通志》中石斛又现,庐州府(产合肥)、凤阳府(出寿州)、颍州府(亳产者良)、六安州(石斛霍山产者佳),霍山石斛仿佛又恢复了元气。但这一次,仿佛只是一个插曲,消失的更快。仅过了二十多年,到光绪三十一年《霍山县志》更形容“石斛则又搜求殆尽,寥寥如晨星矣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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